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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6版)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下转C8

时间:2025-04-21 05:37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 次
  凭借高水准的工装设计开发能力和门类齐全的技术工艺,公司形成了强大的新产品工艺研发和协同开发设计能力。公司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早期设计开发工作,与客户进行同步开发甚至合作开发新产品,针对产品设计与客户充分沟通,评估产品设计合理性和生产工艺难易程度,并基于丰富的工程技术、生产工艺和工装开发经验给予合

  凭借高水准的工装设计开发能力和门类齐全的技术工艺,公司形成了强大的新产品工艺研发和协同开发设计能力。公司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早期设计开发工作,与客户进行同步开发甚至合作开发新产品,针对产品设计与客户充分沟通,评估产品设计合理性和生产工艺难易程度,并基于丰富的工程技术、生产工艺和工装开发经验给予合理的调整建议,在产品设计完成后,进行工装设计和工艺开发,最终实现量产,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开发的新产品数量如下:

  单位:款

  项目

  2019年以来,公司成功开发了新能源汽车热泵系统阀体及其部件。作为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中的核心零部件,阀具有电气、机械复合特性,技术壁垒高,毛利率高,公司生产的阀体及阀芯等关键零件具有很高的稳定性、密封性和控噪性等要求,需要经受得起100万次以上的耐久测试,没有长时间的经验积累难以胜任。公司系翰昂中国、TGK阀体类零部件的独家供应商,该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大众MEB平台、现代和福特新能源汽车的热泵系统中。除此以外,公司还成功开发了适用于宝马、通用、奔驰、比亚迪、保时捷、福特、大众、Stellantis、玛莎拉蒂、沃尔沃、本田、日产、奥迪等整车品牌的热管理系统产品和汽车制动系统产品刹车卡钳调节装置,报告期内公司为客户开发了1,554款新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合计856款产品已进入量产阶段,展示了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持续进行协同开发设计的能力。

  4)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

  对于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响应速度是其选择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响应速度的快慢将直接影响其向整车厂交付产品的时间,并可能导致其承担较高的产品技术更新风险。公司通过对研发工作进行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在产品量产前进行先期工艺开发,缩短了新产品的开发周期;通过对生产设备和工装的工艺改造和二次开发,大幅提升了设备的生产效率和智能化水平,能够满足客户在量产阶段对交付周期的要求;通过高效健全的管理体制和“关注结果即关注客户”的企业文化,积极调动生产、研发和物流资源,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具有快速的客户响应速度。

  5)稳定的产品质量

  公司先进的技术工艺、较高的自动化水平、高精度的加工设备和检验设备、精细化的管理理念使得公司产品质量达到了世界一流水平。凭借着稳定的产品质量表现,公司先后获得摩丁最高层级的“首选供应商(Modine Preferred Supplier)”称号、“电装供应商发展奖2022(Denso SDA Award 2022)”、“德纳纬湃2023年度ZDP零缺陷推进积极供应商”等客户荣誉。此外,公司于2011年通过汽车行业TS认证,从而引入TS 16949(2016年变更为IATF 16949)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品质检验等方面按照相关行业标准和下游客户要求制定了严苛的检验标准并严格执行、持续改进,使得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不断提高,并始终处于有效受控状态之下。

  6)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

  与国外汽车零部件厂商相比,公司制造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相对较低,在国际市场中具备明显的成本优势。与国内汽车零部件厂商相比,公司通过精益生产、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改进产品工艺设计、降低不良率、提高材料利用率等方式在提高质量的同时不断降低成本,在同等报价水平的情况下优先获取订单,并保持自身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7)专业、稳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

  人才是公司发展的基础,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技术和管理人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长期从事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经营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公司发展所需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建立了明晰的市场定位和企业愿景,成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此外,公司通过多年以来的人才引进和技术研发团队建设,培养了一批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具有较为丰富的新产品协同开发和工艺流程设计经验,具备快速响应并准确实现客户需求的能力。专业、稳定的技术和管理团队帮助公司在行业内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是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稳固合作关系的重要保障。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74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664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配售对象总数的98.52%;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5,520,55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8.52%,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242.80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5)《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42,199.99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6.5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50,16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7,843.9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2,316.0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基本持平。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16.5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17.3000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市场化定价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深交所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16.50元/股、发行新股3,040.00万股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16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843.91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2,316.09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众捷汽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9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众捷汽车”,股票代码为“301560”,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天风证券。本次发行未设立承销团,亦未引入联席主承销商或分销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3,04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2,16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60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众捷汽车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60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众捷汽车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254.5454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8.37%;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53.4546万股,占本次发股份数量的11.63%。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60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0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702.4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29.6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2,432.0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4月9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4月1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6.5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5年4月17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5年4月15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5年4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5年4月1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5年4月11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网下投资者缴款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4月17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并对于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的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2025年4月17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4月17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4月21日(T+4日)刊登的《苏州众捷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4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8、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5年4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5年4月3日(T-7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众捷汽车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为2025年4月9日(T-4日)。截至2025年4月9日(T-4日)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6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2.78元/股-21.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607,27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有4家投资者管理的5家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上述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拟申报总量为3,840万股。具体参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有28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764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报价区间为12.78元/股-21.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603,43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1、剔除情况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部分不低于剔除无效报价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以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高于18.29元/股(不含18.29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8.29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850万股(不含85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18.29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85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4月9日14:54:09:806的配售对象中,按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排列将52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共计剔除69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6,73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5,603,430万股的1.0124%。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84家,配售对象为6,695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12.78元/股-18.29元/股,拟申购总量为5,546,7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258.16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类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0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5.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0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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