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 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1.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9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5月7日17:00前送达。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5月7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9号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3845636 传真:0551-63845666 联系人:周文竹 七、备查文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7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自行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9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公司薪酬方案的制定能够更好地激励和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注:监事会主席张斌任关联方安徽车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获取报酬。 二、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以上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陈王保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黄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陈王保先生和黄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组织活力,推动管理梯队年轻化、专业化和体系化建设,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丽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丁绍成先生、李明友先生、吴照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截至本公告日,张丽女士、丁绍成先生、李明友先生和吴照娟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丽女士、李明友先生和吴照娟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丁绍成为实际控制人陈王保外甥。张丽女士、丁绍成先生、李明友先生和吴照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张丽,女,1976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9月至2002年5月在东莞长安元钿电子厂担任品管部经理;2002年12月至2004年1月在才众电脑(深圳)有限公司担任SQE主管;2004年1月至2007年5月在东莞长安乌沙联基电业制品厂担任品管部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0月在东莞长安霄边龙明电子厂担任品管部经理;2009年10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品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汇通控股董事、副总经理。 2.丁绍成,男,1983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任安徽新华学院团委指导老师、辅导员;2006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品质部经理、部长,采购部部长、采购总监,现任汇通控股董事、采购总监。 3.李明友,男,1985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8年3月至2013年6月在昆山欣科塑胶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部经理;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在锐速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开发部经理;2016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 4.吴照娟,女,198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12月至2013年11月在库尔玆压烫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任市场主管;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在合肥博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任分公司经理;2016年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营销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就前述事项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公司情况,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在帮助公司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容诚所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核心项目人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事务所投入足够的资源以确保项目组各级员工均具有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充足时间支持业务的执行。 项目合伙人:郭凯,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环环保、芯瑞达、劲旅环境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宗志迅,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淮汽车、百甲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勇,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黄山旅游、安徽合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在审计过程中,容诚所会针对公司的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减值、存货减值、合并报表、成本核算等。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所在审计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过程中,遵守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公正、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规范有序,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地出具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6日
公司代码:603409 公司简称:汇通控股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按公司目前总股本126,03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015,000.00元(含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汽车行业是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工业经济稳增长“压舱石”作用,多年来持续获得积极政策支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巩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先优势”和“提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大宗消费”,全年汽车政策围绕两大要求逐步出台,侧重于促进消费和技术创新,有助于促进汽车行业稳定向好发展,激发创新动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我国汽车行业产销持续稳步增长,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展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2024年,国内汽车产销均超3,100万辆,产销规模连续16年稳居全球首位。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全国汽车产量为3,128.2万辆,销量为3,143.6万辆。其中,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量为1,288.8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为1,286.60万辆,均呈快速增长趋势。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国汽车销量的比重为40.9%。 同时,随着国内汽车工业逐步走向成熟,国内汽车产业链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自主品牌汽车的竞争力不断提升。近年来,自主品牌汽车在国内消费市场的占有率逐年上升,且出口量增长趋势明显。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的自主品牌乘用车销量为1,797.0万辆,占国内汽车消费比重为65.2%。出口方面,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国内汽车全年出口量为585.9万辆,同比增长20.1%。 汽车市场在政策刺激与技术创新双重驱动下,呈现出“电动化加速渗透、自主品牌强势崛起”的鲜明特征。伴随着国家与地方政策的大力扶持、行业本身的巨大潜力、中国汽车消费市场的强劲动力,2025年我国汽车行业有望继续实现稳健发展。 公司的主要产品和业务为汽车造型部件、汽车声学产品和车轮总成分装,包括了汽车格栅、保险杠、饰条、车标、字标、汽车隔音垫、减震垫、隔热垫、吸音垫、顶棚、地毯、行李箱等产品和车轮总成分装业务等。 1. 汽车造型类部件的行业情况 汽车造型部件属于装饰件,产品技术和工艺工程具有融合性强、跨度大、更新快的显著特点,尤其是随着主机厂对汽车外观、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高,汽车造型部件行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不断提升。 2. 汽车声学产品的行业情况 汽车声学产品属于功能件,应用领域涵盖了汽车发动机舱、驾乘舱和行李箱,是衡量整车性能的重要依据。汽车噪声源、传播途径和接受者是汽车声学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三个核心环节。公司通过声学包设计和材料选用优化整车声学性能,综合应用吸音、隔音、减震等声学技术实现汽车降噪减震的目标。 3. 车轮总成分装的行业情况 车轮总成属于安全件。由于车轮总成的气密性、平衡性对安全驾驶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主机厂对车轮总成分装业务仅选定有长期经验积累的专业供应商。车轮总成是汽车重要的安全件,同时,由于车轮总成分装依托整车产线而建,车轮分装生产线前期规划及生产过程控制必须经过主机厂严格的审核确认。因此,车轮总成分装业务存在较高的进入门槛。 随着我国消费者收入水平日渐提高,消费需求逐步升级,汽车不再是单一的代步工具,消费者逐渐关注汽车的各种感官体验,包括外观时尚、驾乘舒适、功能完善等。在消费者年轻化趋势下,对汽车颜值的要求越来越高,汽车造型部件越来越受到主机厂的重视;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爆发式增长,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汽车已经成为移动的终端,消费者对噪音振动的要求显著提高,汽车声学产品也越来越受到主机厂的重视。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介绍 公司从事汽车造型部件和汽车声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汽车车轮总成分装业务。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已与比亚迪汽车、奇瑞汽车、东南汽车、长城汽车、江淮汽车、蔚来汽车、大众汽车(安徽)等整车生产企业建立了一级配套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正积极拓展新客户,已通过岚图汽车和知名外资新能源汽车品牌主机厂准入审核,并获取东风日产等新客户新项目定点;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华为智界项目的开发并配套供货,公司子公司库尔特和海川部件参与华为尊界项目的开发。 公司重视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具备与主机厂同步研发的能力,在造型部件的设计开发、声学包的设计开发、智能化车轮总成分装等方面具有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组建了安徽省汽车通用饰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公司荣获安徽省质量奖,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安徽省创新型试点企业。公司是中国表面工程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与安徽工业大学合作制定表面处理专利技术和相关国际标准,与上海市科委、上海交通大学合作建设“上海市长三角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工程——电镀重金属在线分离原位回用技术”项目。 1. 公司造型部件产品 汽车造型部件作为体现汽车颜值、时尚性的重要产品,一直以来受到主机厂的高度重视,也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参考。公司深度参与主机厂的造型部件前期开发,造型部件品类不断丰富。公司造型部件产品主要为格栅、饰条及字标车标、保险杠。 (1)格栅 汽车格栅,俗称“车脸”。格栅是汽车品牌的视觉符号,体现汽车家族脸谱的形象。其质量要求高,不仅要求外形美观,而且要满足耐高低温、耐酸性盐雾、耐溶剂、耐冲击、耐光老化等多项性能要求。格栅尺寸大、产品结构和制造工艺复杂,涉及到注塑成型、烫印、电镀、喷涂、焊接、覆胶、装配等工艺;同时,还具有汽车造型部件迭代速度快的特征。 以公司配套的比亚迪宋PLUS-Dmi的龙脸造型格栅和奇瑞瑞虎8PLUS钻石造型格栅为例,其造型如下: (2)保险杠 公司的主要产品保险杠总成是整车车身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为当整车与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发生碰撞时能保护车身,并具有装饰和美化车身的功能。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现代轿车的保险杠在造型方面,已成为整车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车身有机地融合成为一个整体。同时,公司在芜湖、安庆新建大型保险杠涂装生产线,并且已获取奇瑞汽车多个重要车型的保险杠总成项目定点,保险杠业务将会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以公司配套开发供货的两个车型项目为例,其保险杠造型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在芜湖和安庆建设的两个工厂陆续投产,芜湖工厂和安庆工厂的投产将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增强公司竞争力。随着公司在汽车造型部件行业中的地位提升,公司不断扩充汽车造型部件品类,公司的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增加。 芜湖和安庆两地的厂区图如下: (3)饰条及字标车标 饰条包括保险杠饰条、翼子板饰条、侧围饰条、尾门饰条等外部饰条,以及仪表板饰条、门板饰条、出风口饰条等内部饰条。 2. 汽车声学产品 汽车声学产品主要包括顶棚、地毯、隔音隔热垫、行李箱盖板及储物盒等。作为汽车功能性的软内饰产品,汽车声学产品要求具备优越的声学性能,通过隔音吸音材料的使用和产品结构的改良设计,有效减少汽车外部噪音和驾乘舱空间内因震动造成的高低频噪声,从而有效提升驾乘的舒适性。 公司汽车声学产品在汽车中的应用如下: 3. 车轮总成分装业务 车轮总成分装业务是按照主机厂的要求,将轮胎、轮毂、胎压传感器等进行组装,通过对轮胎平衡性、胎压等模块的检测和调试,提升车轮的静平衡、动平衡和偶力测量,从而有效控制整车噪音和颠簸,并提升车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车轮总成分装业务属于制造服务业,与主机厂合作紧密,合同期限长,业务稳定性和客户黏性高。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由主机厂一级供应商的地位决定,以满足主机厂对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技术研发、高效生产、实时响应等多方面的需求。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供应商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已较为成熟,报告期内及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维持基本不变。 1. 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订单的执行”、“来料报验及入库”三个环节。 在制定采购计划阶段,针对公司已经实现量产的产品,由计划物流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拟定月度生产计划,采购部根据计划物流部下发的月度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针对公司需要定制开发的新产品,技术中心根据开发阶段原材料及辅材的需求拟订采购申请报告,由公司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技术中心下发采购申请单给采购部执行,采购部跟踪供应商直至货物交付。 在采购计划执行及来料验收入库阶段,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遴选、询价、议价,根据汽车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供方控制程序》,并根据采购计划向选定的合格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来料或外协产品交付后,仓库清点采购数量、质量管理部对原材料质检合格后方可入库,财务部审核付款申请并支付款项。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并对进入名录的供应商实施定期审核。对于新供应商的开发核准,公司针对技术能力、质量保证及价格比较等综合考评。对于已进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应商,公司按月组织实施供应商绩效评价,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及价格、交付周期、快速反应和服务等进行打分。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生产流程主要包括“生产前置程序”、“生产过程”和“产品交付”三个环节。公司产品具有非标准、定制化的特征,均对应了客户整车车型,因此公司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区分定制化程度以及是否需要模具工装开发,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 针对公司需要定制并开发模具的新产品,由相关部门成立项目小组,并制定生产控制计划及作业指导类文件,明确各工序的操作指导书等全套工艺文件、检验和试验要求等指导生产和检验的资料;产品开发及试制完成,通过PPAP认证并达到量产条件后,针对公司已经实现量产的产品,与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合同并确定总体生产计划,并在每月由计划物流部根据客户订单的实际要求形成具体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和产品交付阶段,计划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向各生产车间分配生产任务,各车间确保相关生产人员具备相关岗位的胜任能力、相关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防护装备符合生产要求。质量管理部每月对生产现场的工艺执行情况进行工序检查,并加以记录。产品生产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检测合格,确认达到交付条件后包装入库。 3.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包括主机厂及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公司的销售流程包括“客户开发管理”、“销售定价及合同签订”、“产品销售及售后阶段”三个环节。 在客户开发管理阶段,公司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以营销中心为客户开发的核心部门。营销中心通过参与客户的招标会议等方式获取业务机会,通过与现有客户的业务交流和需求挖掘达成持续性合作意向。 在销售定价及合同签订阶段,公司按照行业惯例,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并参考产品对应车型的市场定位、对应车型销售价格等综合因素确定产品价格。 在产品销售及售后阶段,公司营销中心持续与客户沟通,关注客户需求并及时反馈至公司技术中心,实现与各汽车主机厂同步进行产品设计开发。公司通过在各地设立办事处,形成覆盖客户的服务网络,根据客户订单下达情况,将产成品及时发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或中转库。营销中心与运营中心共同负责产品售后相关事宜,将客户反馈及时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责任编辑:) |